律师简答
财产案件受理费按诉讼标的额分段累计:一万元以下五十元;一至十万部分按2.5%;十万至二十万部分按2%;二十至五十万部分按1.5%——一百万货款约一万四千元;适用简易程序减半、调解或撤诉减半,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分段累计的算法举例最直观:起诉10万元货款,受理费=50+9万×2.5%=2300元;起诉100万元,=50+9万×2.5%+10万×2%+30万×1.5%+50万×1%=13800元。标的额越大费率越低,但要留意诉讼中增加诉讼请求的按新标准补交,撤诉、调解结案的减半收取,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也减半——一百万的案子走简易程序,实际交6900元。
其他费用一并列入预算:保全费按保全财产额计算(千元以下30元,超千元至十万部分1%,超十万部分0.5%,封顶5000元);公告送达费数百元;鉴定费按项目;律师费不属诉讼费,除非合同约定由违约方承担,否则各自负担。执行申请费不预交,执行到位后从被执行人处扣——所以执行阶段企业无需垫付受理费。
承担规则的胜负逻辑:受理费由败诉方负担,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按比例分担;调解结案的由双方协商负担。也就是说,只要案子打得对,前期垫付的诉讼费最终大部分由对方买单——这也是第463问“小标的值得起诉吗”的经济账底:诉讼成本并非净支出,而是可回收的追偿成本。
法律规则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二十九条
处理路径
起诉前按分段累计表算好受理费,纳入回款成本测算;
简易程序、调解、撤诉三种情形记得主张减半退费;
保全费封顶五千元,大额保全性价比极高;
增加诉请会补交费用,起诉时算准一次到位;
判决后关注费用负担条款,执行时一并主张。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以为诉讼费是天价,小欠款不敢起诉
不知道简易程序减半,多算了成本吓退自己
调解结案忘了减半
把律师费当诉讼费,没约定就指望法院判对方承担
执行费以为要预交,其实到位后扣对方
北展律师提醒
诉讼费是笔可算清的账:分段累计、程序减半、败方买单。把它算进回款模型而不是当作损失,追债的底气就完全不同。
相关案例
案情:某公司起诉五十万元货款并申请财产保全,适用简易程序审理后胜诉百分之九十;双方对费用分担比例产生疑问。
争议焦点:部分胜诉时案件受理费与保全申请费的分担规则。
法院观点:法院在判决主文后载明:案件受理费(简易程序已减半)按胜诉比例由双方分担,原告承担与其败诉部分对应的一成费用;保全申请费由被告负担——诉讼费用最终大部分转移给违约方。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460问:诉讼费能申请减免吗?
第463问:标的额很小的货款纠纷值得起诉吗?
第454问:买卖合同纠纷标的额多少以下走小额诉讼?
第458问:起诉状怎么写?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需要测算诉讼成本或办理费用减半,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座机:028-85870360(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