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判断履约能力不能只看注册资本和营业执照,要综合看实缴资本、参保人数、经营场所、开票纳税、涉诉执行记录和既有合作付款习惯;账期越长、金额越大,审查就要越细。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履约能力判断是签约前审查的核心目的,前面几个问题(空壳、吊销、实缴为零、涉诉多)都是它的具体切面。法院在审理中判断一家公司有没有履行能力,通常综合以下事实:注册资本实缴情况、年报中的资产状况和参保人数、是否有自己的经营场所和设备、是否持续开票纳税、涉诉和执行案件的数量与结果、银行账户流水。单个指标都不能一锤定音——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公司未必完全没有履行能力,注册资本很高的公司也可能外强中干。
对企业来说,实务上最可靠的办法是”小单试水”:首次合作先给小额订单、短账期,观察对方的下单规律、付款及时性和收货流程是否规范。同时把履约能力审查写进内部制度:超过一定金额的订单,必须附资信调查记录才能签约。
误区也要提醒:一是只看对方提供的财务报表(自己编的可能性大);二是把”对方是大公司的子公司/关联公司”当作履约保障(关联公司各自独立担责,见第047问);三是相信了对方的口头承诺”放心,款肯定付”。履约能力不是靠聊出来的,是靠查出来的。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五十四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第八条、第九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司法解释(已被《民法典》吸收)之履约能力审查规则
处理路径
建立分级审查制度:按订单金额设定不同的资信调查深度;
核心指标清单化:实缴资本、参保人数、经营场所、涉诉执行、开票记录逐项打钩;
新客户先小额试单,付款记录良好再放大额度;
要求对方提供近期银行流水或纳税证明,至少抽查一次;
账期超过30天的,必须经负责人审批并留痕。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只看注册资本数字不看实缴
只看对方提供的资料,不做独立核验
把”对方是知名企业供应商”当成履约保障
一次性给新客户大额赊销额度
签约后从不复查看履约能力变化
北展律师提醒
履约能力审查不是一次动作,而是一个持续过程:签约前查、履约中盯、恶化时停。赊销额度应当跟着对方的履约记录走,而不是跟着业务员的信心走。
相关案例
案情:朱辉与中鼎公司签订产品代理合同并产生货款债务。中鼎公司于2019年因未公示年度报告被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债权人据此主张中鼎公司已丧失履行能力。
争议焦点: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名单,能否直接认定其无履行能力。
法院观点:判断合同履行能力不能仅依赖于企业被工商管理部门列为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名单,应结合企业实际经营、资产负债、交易情况综合认定。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1问:签合同前怎么查对方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
第4问:天眼查、企查查查到对方很多诉讼记录,还能合作吗?
第5问:对方注册资本很高但实缴为零,风险大吗?
第29问:合作多年的老客户,还需要做资信审查吗?
第41问:对方公司注册地在偏远地区,有风险吗?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需要建立客户资信审查制度或评估交易风险,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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