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诉讼记录多不等于不能合作,但必须先分清是”原告多”还是”被告多”:作为原告多是维权积极,作为被告多、尤其有多起被执行和终本案件的,说明对方付款能力和信用已经出问题,应要求先款后货或干脆放弃。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这个问题没有标准答案,关键看三件事。
第一,看角色:对方是原告还是被告。频繁当原告的公司,可能只是维权意识强;频繁当被告、尤其清一色是”被追讨货款”“被起诉违约”的,说明它习惯拖欠、压上游的钱——你大概率会成为下一个原告。
第二,看结果:涉诉多但每次都履行判决的,说明有底线;多起案件进入强制执行、被终结本次执行(“终本”)的,说明它已经没有可执行的财产,或干脆消极对抗执行。终本记录是涉诉信息里最刺眼的红灯。
第三,看时间:两年前的诉讼记录参考意义有限,近半年密集出现新的被执行案件的,风险是正在恶化而不是历史遗留。
实操上建议三步走:一看总量和角色构成,二看被执行、失信、终本记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三结合注册资本实缴和年报数据综合判断。对风险较高的交易,可以要求对方缩短账期、增加预付款、提供担保,或者由股东、实际控制人个人提供连带保证——把你查到的风险,直接转化成合同里的保障条款。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公司信息公示义务)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相关规定
处理路径
用天眼查/企查查初筛涉诉情况,再用官方渠道(裁判文书网、执行信息公开网)复核关键信息;
重点统计对方作为被告的案件数量、案由、涉案金额和结案方式;
有被执行、失信、终本记录的,坚持预付款或款到发货,不做赊销;
必须赊销的,要求对方提供抵押、质押或由股东个人连带保证;
查询时间点尽量靠近签约日,并在合同中约定”签约后新增被执行记录的,我方有权暂停供货”。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一看涉诉多就拒绝合作,不分原告被告
只看”有没有官司”,不看官司的输赢和履行情况
第三方平台显示”风险低”就放心赊销(平台信息可能滞后)
认为金额小的被执行记录不影响大局(小金额恰恰说明连小钱都还不上)
签约后不跟踪,对方风险恶化几个月都不知道
北展律师提醒
诉讼记录是对方信用最诚实的简历。原告多是”会维权”,被告多且被执行多是”赖账史”——区分这两者的能力,直接决定你的货款安全。
相关案例
案情:北京某公司在2023年短短数月内,先后被李某、孙某、赵某、孟某等多名购房人申请执行,涉案金额从2万余元到7万余元不等。法院执行中发现该公司名下均无财产可供执行,多起案件先后被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
争议焦点:(执行案件)被执行人名下有无可供执行财产。
法院观点:经查询银行账户、不动产、车辆等,被执行人无可供执行财产,依法裁定终结本次执行程序;申请执行人发现财产线索后可随时申请恢复执行。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15问:怎么查对方是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第16问:对方公司被列为被执行人,还能继续供货吗?
第29问:合作多年的老客户,还需要做资信审查吗?
第36问:签约前发现对方已经被起诉多次,还能合作吗?
第401问以后的债权管理与诉讼时效板块问题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对交易对手风险评估、担保条款设计有疑问,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座机:028-85870360(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