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必须。含税与否直接决定10%上下的成本归属,不写清就是给双方埋一颗延期引爆的雷——法院通常按交易习惯和对账记录推断,但推断结果无法预测,尤其跨税率合作时争议几乎必然爆发。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含税价”和”不含税价”的差额就是增值税额: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税率13%(部分9%、6%),报价不说清含税与否,货到开票时买方才发现要多掏13个点,或者卖方才发现到手的钱要倒贴税款——这类纠纷在原材料价格波动期尤其高发。晋中中院案例中,合同约定”不含税总价297.5万元”,卖方事后主张按含税单价结算欠款,法院按约定的不含税价认定——写明”不含税”的,法院照约定执行,税款另行处理。
法院的处理规则:有约定从约定(对账单、合同中载明”不含税价”的效力已被确认);无约定的,按交易习惯确定——长期以来开票加税点的行业惯例、此前交易的含税惯例都会成为推断依据。也就是说,不写清的代价是:你的价格由法院结合历史交易推断,而不是由你确定。
标准写法:写明”本合同价款为含税价(税率13%),价税合计人民币XX元”,或”本合同价款为不含税价,税款由买方另行承担(按法定税率计算)“;报价单同样标注;开票信息作为合同附件;税率调整时约定”不含税价不变、含税价随法定税率调整”(见第058问)。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条、第五百一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相关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
处理路径
报价单、合同均标注”含税/不含税+税率”;
对账单列明税额构成,签字前逐项核对;
开票资料作为合同附件,抬头税号写准;
跨期合同写明税率调整的处理规则;
不含税约定的,同时写明税款承担方和开票时点。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报价只说一个数,从不提含税与否
对账单上的”不含税”三个字没看清就签
以为”不含税价=逃税价”(不含税约定本身合法,如实申报即可)
开票时要求变更品目或虚增金额
税率调整后无人关注合同价是否要联动
北展律师提醒
税点写清一句话,税后争议一箩筐。含不含税,必须成为报价的标准句——就像报价必须带单位一样。
相关案例
案情:兆隆防水公司与塞尚建筑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中,双方合同未明确货款是否含税,但后续两份对账单明确记载相关价格为不含税价,卖方按含税金额开具了发票。
争议焦点:双方约定的货款价格是否为不含税价。
法院观点:合同虽未明确,但后续对账单明确记载价格为不含税价,买方对账时未提出异议,故确认双方约定的价格为不含税价;卖方开票金额含税款,买方未能证明双方对合同履行进行了变更。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56问:单价和总价不一致,以哪个为准?
第58问:合同里税率写错了怎么办?
第77问:对方要求”不开票便宜点”能不能答应?
第141问以后的履行板块问题(开票与对账)
第321问以后的证据管理板块问题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有含税价争议或开票纠纷,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座机:028-85870360(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