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原则上由败诉方承担——案件受理费依《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由法院按胜败比例决定各自负担数额;调解结案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诉讼费承担的实操规则。第一,预交与最终负担分离。
原告起诉时预交案件受理费(这是程序门槛),最终由败诉方负担——胜诉后原告可向法院申请退还预交的诉讼费(实践中部分地区需申请执行一并处理);调解或撤诉的,受理费减半收取。第二,“败诉”的界定。
按诉讼请求的支持比例计算:主张100万元货款,法院支持80万元,则原告负担20%诉讼费、被告负担80%——这是”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分担逻辑,与违约金调整联动(主张高额违约金被调减的,调减部分对应的诉讼费由原告自担,故高额主张有诉讼成本)。第三,合同约定的影响。
合同约定”实现债权的一切费用由违约方承担”(含诉讼费)的,按约定处理——约定可突破比例分担规则(贵阳中院案例中担保条款明确约定对诉讼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依约执行);无约定时回归办法第二十九条。第四,其他费用。
保全费(申请费)、鉴定费、公告费等依实际发生与责任归属分担;上诉费由上诉人预交,二审改判的按最终责任负担。实务建议:起诉金额要有证据支撑的预期(虚高部分白交诉讼费);诉讼请求做”主位+备位”设计,避免总额虚高;胜诉后记得申请退还预交诉讼费或一并申请执行。
法律规则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各自负担数额。《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起诉须预交案件受理费。
处理路径
起诉金额与证据预期匹配
设计主位备位诉请避免虚高
合同写入费用打包条款
胜诉后申请退还预交诉讼费
上诉费预交与二审改判联动评估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误区一:谁起诉谁交诉讼费就归谁——预交只是垫付
误区二:全胜诉才由对方全担——按胜败比例分担
误区三:合同不能约定诉讼费——费用打包条款有效
误区四:赢了官司忘了退费——预交费用需主动申请退还
北展律师提醒
诉讼费是”先垫付、后结算”的账——垫多少看诉请,结多少看胜负。诉请写得准,结算才不吃亏。
相关案例
裁判要旨:诉讼费用原则上由败诉方负担;合同约定担保人对欠款、违约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的,该约定有效——担保人应依约对诉讼费用的负担承担责任,诉讼费负担首先看约定,无约定时按《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确定。
案情要点:《钢材购销合同》引发诉讼,争议焦点之一是担保人是否承担诉讼费用。合同第十二条明确担保人对所有欠款(含违约金、利息、律师费、诉讼费)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贵阳中院认定:费用负担条款系各方真实意思表示,担保人依约担责;同时援引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的败诉方负担原则。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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