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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据管理

保全错误要赔偿对方损失吗?

没有证据,官司还能不能打——证据管理:固定证据与举证规则

所属场景:证据管理(第321—400问区间)|问答整理: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答

申请保全确有错误的,申请人应赔偿被保全人因此遭受的损失;但”错误”适用过错责任原则,不能仅以诉讼请求未获支持或保全金额高于判决金额为标准,须申请人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财产保全是一把双刃剑:用得好锁定财产,用不好反噬自身。保全错误赔偿责任的司法认定已高度统一为过错责任原则,审查要点包括:申请人主观上是否存在通过保全损害对方的过错(如明知债权已过诉讼时效仍恶意保全、虚构债权申请保全);保全对象、金额、方式是否适当(如对明显无付款义务的案外人保全、超标的数十倍保全);被保全人是否确有损失及因果关系(如账户冻结期间的资金占用损失,通常参照贷款利率与存款利率差额计算)。

与此同时,法院对”错误”的认定保持克制:诉请未获全额支持不等于保全错误,因为申请人在起诉时无法预知裁判结果;被保全人收到保全后既不申请复议也不提供反担保置换、放任损失扩大的,对扩大部分自行担责。若申请人投保了诉责险,保全错误的赔偿责任由保险公司在限额内承担。

对企业而言,申请保全前应对债权证据做客观评估,对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的保全保持警惕。

法律规则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此遭受的损失);《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财产保全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相关条款。

处理路径

1

申请保全前对债权证据进行客观评估,留存支持保全合理性的证据材料

2

保全金额与诉请相当,避免明显超标

3

对象限于债务人财产,勿波及案外人

4

投保诉责险转移赔偿风险

5

作为被保全人,收到保全裁定后及时申请复议、提供反担保置换、主张损失减损,勿消极放任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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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一:败诉了就一定要赔偿——过错责任原则下善意保全不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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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二:保全金额超过判决金额就是错误——金额判断以申请时的认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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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保全错误只赔直接损失——资金占用利息等可得利益范围内的损失均可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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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买了诉责险就万事大吉——保险公司按合同理赔,免责事由仍需注意

北展律师提醒

保全错误的”安全线”是善意与合理:有证据基础、金额相当、对象正确,即使官司输了一半,您依然是安全的。反之,把保全当施压工具,代价可能是全额赔偿。

相关案例

(2020)最高法民终590号最高人民法院 · 2020年

裁判要旨:判断申请保全人是否具有过错,应根据其申请保全时是否尽到必要的合理注意义务,财产保全侵权以过错为责任要件;申请保全人基于已掌握的事实和证据提出诉讼请求并尽到普通人合理注意义务的,即使法院最终未支持其全部诉讼请求,亦不能认定其财产保全申请错误。

案情要点:申请人在基础案件中起诉并申请保全对方财产,最终判决未支持其全部诉请。被保全人另行起诉主张保全错误赔偿。最高人民法院认为,申请人在申请保全时提交了支持其主张的初步证据,其诉讼请求的提出与保全申请具有事实基础,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不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判断保全错误不能简单以诉请未获生效判决支持为依据,故不构成保全错误,驳回赔偿请求。

对企业的启示:保全错误赔偿的门槛是”故意或重大过失”,善意申请人是安全的;但作为被保全人,账户被冻后的资金占用损失、错过的交易机会,是真实存在的经营伤害——双方都应审慎对待这把双刃剑。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357—358问(保全申请与担保)、第360问(证据保全)、第271—273问(违约金调整与赔偿范围)。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遭遇对方错误保全,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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