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未到期的货款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按全额本金加受理前利息直接申报,受理后的利息停止计算;设有抵押、质押等担保的债权可就特定财产优先受偿,不足部分再按普通债权申报。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是“加速到期+利息刹车”的组合: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不用等账期届满,直接申报;同时附利息的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受理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增长一概不算。
申报金额的算法要精确:合同约定的全部未付本金,加上按约定利率(不超过法律保护上限)计算至受理日的利息,有违约金条款的一并列明。宁可分项报足,让管理人去审减,也不要自己先砍一刀——破产程序内申报金额的准确性直接影响债权人会议的表决权份额。
有担保的债权(别除权)走双轨:就抵押物、质押物的变价款优先受偿,担保不足覆盖的部分作为普通债权参与分配。对债务人破产不影响向连带保证人追偿——保证人不因主债务人破产而免责,债权人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债权的同时,可以另行起诉保证人或等待重整计划执行不能时向保证人主张,双线并进不冲突。
法律规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条
处理路径
受理公告一出,未到账期的货款也全部纳入申报范围;
申报金额=未付本金+算至受理日的利息+已产生的违约金,分项列明;
受理日之后的利息、违约金一律不主张,避免被审减还影响表决权计算;
有担保物权的,主张别除权优先受偿并评估担保物价值缺口;
债务人破产不豁免保证人,同步保留对保证人的追偿安排。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账期没到就不申报,等来了超期失权
利息一直算到分配日
有担保不主张别除权,跟普通债权一起排队
以为债务人破产保证人也免责,放过担保追偿
申报金额随手填个大概,表决权份额白白缩水
北展律师提醒
破产把未来折算成现在:所有未到期债权在同一天到期,所有利息在同一天冻结。申报表就是你在破产程序中的资产说明书,一个数字都不能马虎。
相关案例
案情:供货商对债务人的货款约定账期尚未届满,债务人即被裁定受理破产。供货商按账期未到暂不申报,管理人在债权表公示后才补充申报并主张受理后利息。
争议焦点:未到期债权能否在破产程序中申报;受理后利息是否继续计算。
法院观点:法院认定:依企业破产法第四十六条,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供货商有权申报;附利息的债权自受理时起停止计息,其主张的受理后利息部分不予确认。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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