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新客户首单超过一定金额(建议5万以上)就该实地走一趟,看四样东西:人(员工数量和状态)、货(库存和设备与业务规模是否匹配)、场(经营场所真实性)、章(公章和证照管理是否规范)——二十分钟能看出对方90%的底细。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线上核查再全,也替代不了现场的一眼。皮包公司可以租一间临时办公室应付视频核验,但员工的眼神、仓库的货、车间的机器骗不了人。实地考察的重点按价值排序:一看员工——参保人数为零却号称百人团队,工位空荡荡,基本露馅;二看库存和设备——自称年销千万的贸易商,仓库空空如也,货从哪来?三看场所性质——注册在居民楼、实际在民房办公的,抗风险能力存疑;四看管理规范度——公章随手可盖、证照散乱,这种内控水平的公司,履约管理通常也好不到哪去。
法律视角的补充价值:实地考察记录本身就是证据——证明你尽到了合理注意义务(对付”表见代理”抗辩),也是将来主张欺诈撤销时的辅助材料。反过来,如果你明知对方状况异常仍大额交易,可能被认定为”自担风险”。
法院在审理涉及经营者隐瞒风险的案件时,关注经营者是否如实告知已显露的重大风险——实地考察让你成为”知道风险的人”,你可以选择不交易,或者把风险谈进合同里(担保、账期、违约条款)。
法律规则
《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相关规定(工商核验为辅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七条
商业尽调的通行准则(内部风控规范)
处理路径
设定实地考察触发线(如首单超5万必访);
按”人、货、场、章”四要素做走访清单并拍照;
走访纪要双方签字或内部归档;
现场顺便核对公章样式、证照原件;
发现与线上核查明显不符的,升级风控等级。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认为”视频看看就行”(布景成本远低于骗单收益)
走访只看前台会客区,不看仓库车间
没做走访记录,看了等于白看
被对方的热情接待带偏,忘了核查目的
发现异常不好意思中止合作,“来都来了”
北展律师提醒
线上查的是数据,现场看的是真相。二十分钟的实地走访,是中小企业风控里投入产出比最高的一个动作。
相关案例
裁判摘要:责任限制型格式条款本质是风险转移约定。根据诚实信用原则,签约时经营者除对条款内容重点提示外,还应对免责范围内已经显露的重大风险如实告知;故意隐瞒重大风险造成相对人在信息不对称下达成免责合意的,相对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中不包括承担被隐瞒的重大风险,免责合意的范围仅限于风险被充分告知的部分。
案情要点:开发商在预售合同中对风险作免责安排,但未如实告知已显露的重大风险,法院限缩免责条款的效力范围。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1问:签合同前怎么查对方公司是不是空壳公司?
第27问:怎么判断交易方是不是”皮包公司”?
第33问:怎么查对方公司的实际经营地址?
第6问:怎么判断对方有没有实际履约能力?
第50问:签约前需要留存对方哪些基本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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