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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行中

对方公司分立了,原来的债务谁承担?

货送了、钱没收到怎么办——履行中:交付、验收与付款管理

所属场景:履行中(第141—240问区间)|问答整理: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答

公司分立的,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除非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书面另有约定;卖方可向分立后的任何一家公司或全部公司主张全部债权。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分立与合并的承继规则不同:合并是”概括承继”,分立是”连带责任”。对卖方而言,分立带来的追偿格局反而更有利——分立后的各公司就分立前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卖方可以选择资产最厚、偿付能力最强的一家或几家起诉,也可一并起诉全部。

实务要点:第一,内部协议不对外。分立各方关于债务分割的协议(如”老债务归甲公司,新债务归乙公司”)仅在分立各方内部有效,卖方不受其约束,任何一家都不得以内部划分对抗债权人。

第二,连带责任的诉讼运用。起诉时可将分立后的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主张连带责任;执行阶段可向任一家公司申请执行全部债权。

第三,连带债务的消灭。任一分立公司清偿全部债务后,债务消灭,其内部再按分立协议追偿,与卖方无关。

第四,实务风险:分立后各公司互相推诿的,立即起诉固定责任;同时关注分立过程中有无恶意转移资产、剥离债务逃废债的情形——若有,可依据《公司法》人格否认规则或债权人撤销权追究相关责任。

法律规则

《公司法》第一百七十六条: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公司在分立前与债权人就债务清偿达成的书面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六十七条第二款:法人分立的,其权利和义务由分立后的法人享有连带债权,承担连带债务,但是债权人和债务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处理路径

1

查询买方分立的工商档案及分立协议

2

将所有分立后的公司列为共同被告或连带责任人

3

诉讼同时申请对偿付能力最强公司的财产保全

4

关注分立过程中资产转移情况,必要时行使撤销权

5

判决后向任一连带责任人申请全额执行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

误区一:按分立协议找”该还的那家”——内部分割对债权人不生效

✕

误区二:只起诉一家放弃其他——连带责任意味着可以全要,选择权在债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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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三:以为分立后时效重新起算——时效规则不变,仍应持续主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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误区四:忽视恶意分立逃债——分立中无偿转移资产的,可诉请撤销

北展律师提醒

分立后的连带责任制,是债权人手中少有的”加码”武器——对象多了、财产多了、胜算反而更高。

相关案例

(2019)内01民终3371号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19年

裁判要旨:公司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分立协议对债务的内部分割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债权人有权要求分立后的任一公司或全部公司清偿分立前的全部债务。

案情要点:卖方与奶联公司签订《沙石购销合同》并依约供货,奶联公司确认欠款312815.6元并承诺计息,后部分还款仍欠143815.6元。2017年10月,奶联公司通过分立方式新设春华公司。卖方就剩余欠款向分立后的公司主张权利,法院认定分立前的债务由分立后的公司承担连带责任,判令相关公司清偿欠款及利息。

对企业的启示:分立不是逃债的出口,反而是卖方追偿的”增值点”——一家公司变成两家连带责任人,可执行财产范围反而扩大了。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211问(公司被收购)、第212问(公司合并)、第174问(一人公司连带责任)。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遇到买方分立后的债务追偿,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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