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双方都违约的,各自按过错程度和违约造成的后果承担相应责任——可以分别认定责任、相互抵销,或者按过错比例分担损失;一方的轻微违约被对方根本违约”吸收”的,按根本违约方担责处理。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双方违约的处理遵循”各自担责+过失相抵”的双轨规则。第一,责任分别认定。
例如:卖方迟延交货3天(轻微违约),买方收货后以迟延为由拒付全部货款2个月(根本违约)——卖方承担迟延违约金,买方承担逾期付款违约金,两者分别计算、相互抵销。第二,过失相抵。
守约方对损失的发生或扩大有过错的(如卖方交货运达后买方无正当理由拒收导致货损),相应扣减违约方的赔偿额。第三,过错比例分担。
双方都违约且难以完全切割的,法院按各自过错比例分摊损失。第四,主从违约区分。
一方仅附随义务轻微违约(如未随货交付说明书),对方以此拒付全部货款(主给付义务根本违约)的,后者承担主要责任——附随义务瑕疵不构成对抗主给付义务的充分理由。实务要点:违约发生后,先发函固定”对方违约在先、己方系正当抗辩”的立场,避免被对方倒打一耙;抗辩权的行使要”对等”——对方轻微违约,你方只能相应中止部分义务,不能全面撂挑子;诉讼中主动承认己方轻微违约并主张抵销,比全盘否认的可信度和结果都更好。
法律规则
《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二条:当事人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违约造成对方损失,对方对损失的发生有过错的,可以减少相应的损失赔偿额。《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九十三条:因第三人原因违约的责任。
处理路径
违约后书面固定”对方违约在先、己方系抗辩”的立场
抗辩程度与对方违约程度保持对等
主动主张责任抵销而非全盘否认
附随义务瑕疵及时补救消除对方抗辩理由
诉讼中按”分别认定+相互抵销”框架组织主张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误区一:认为双方都违约就各打五十大板——按过错程度和后果分别认定
误区二:对方小违约就全面拒付——抗辩超限度构成己方违约
误区三:否认己方任何瑕疵——轻微违约的坦诚承认+抵销主张更专业
误区四:不区分主给付与附随义务——附随义务瑕疵不足以对抗主给付义务
北展律师提醒
双方违约的战场在”过错比例”。谁先把时间线理清、把违约分级做专业,谁就能在抵销谈判中占得先机。
相关案例
裁判要旨: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分别认定各自违约责任;一方未履行附随义务(交付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说明书等)致对方对质量产生合理怀疑而拒付部分款项的,双方均有过错,违约责任按各自过错程度划分,不能简单由一方承担全部责任。
案情要点:卖方未按约交付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单、操作程序及故障维修说明等文件,买方因此对产品质量产生合理怀疑,拒绝支付剩余款项。双方各自是否构成违约及责任能否抵销发生争议。西藏高院认定:卖方未履行附随义务构成违约,但买方拒付全部剩余款项亦有过当之处,双方按过错程度各自承担相应责任。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遇到双方互指违约的僵局,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座机:028-85870360(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