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展法律服务|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首页 › 证据管理 › 证据原件在对方手里,怎么调取?
证据管理

证据原件在对方手里,怎么调取?

没有证据,官司还能不能打——证据管理:固定证据与举证规则

所属场景:证据管理(第321—400问区间)|问答整理: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律师简答

证据原件在对方控制之下的,可申请法院发出”书证提出命令”责令对方提交;但申请人需完成初步举证,证明该书证存在、由对方控制且对方负有提出义务,否则申请可能被驳回。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证据在对方手里”是货款纠纷中的高频痛点——对账单、结算凭证、入库单、验收单往往只有一份,掌握在买方手中。书证提出命令制度正是为此设计: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可书面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其控制的书证。

申请要获支持需满足四项条件:书证真实存在(有名称、形成时间等可识别特征);书证在对方控制之下(有直接证据或高度盖然的间接证据);申请人因客观原因无法自行取得;书证属于法定提出义务范围——包括对方在诉讼中引用过的书证、为申请人利益制作的书证、申请人依法有权查阅的书证、账簿凭证,以及法院认为应当提交的其他书证。对方无正当理由拒不提交的,法院可认定申请人主张的书证内容为真实。

但需注意,若书证系双方共同核对形成、申请人本可自行留存,或申请人对其存在与控制状态的举证不足,申请会被驳回。因此,“原件只有一份在对方手里”的交易安排本身就是风险源,能要复印件盖章确认的,绝不留单方隐患。

法律规则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一百一十二条(书证在对方控制之下的提出命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四十五条至第四十八条(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与审查)。

处理路径

1

凡对账、结算、验收均要求双方签字各执一份,对方拒不交付的当即书面异议并留痕

2

确需申请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书中写明书证名称、形成时间、控制依据及提出义务的法律基础

3

同步准备对方拒不提交时”主张内容推定真实”的应对预案

4

建立己方证据归档制度,杜绝”只有对方有原件”的交易结构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

误区一:原件在对方手里就申请法院去拿——申请有严格条件,不满足会被驳回

✕

误区二:对方拒不提交就一定败诉——拒不提交的后果是推定主张成立,但前提仍是申请合法有据

✕

误区三:任何文件都可命令提出——仅为对方利益或为对方单独制作的账簿才在义务范围内

✕

误区四:申请被驳回就没路了——回到间接证据链举证,仍有胜诉空间

北展律师提醒

最好的”调取证据”是不必调取——交易时各执一份、当场盖章,胜过后患无穷时再求法院下令。书证提出命令是兜底工具,不该是常规武器。

相关案例

(2023)甘01民终7249号甘肃省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 2023年

裁判要旨:当事人申请法院责令对方提交书证的,应就书证的存在、控制状态及提出义务完成初步举证;书证系双方共同核对形成、申请人应自行留存的,不属于对方单独控制的书证,法院对书证提出命令的申请不予准许。

案情要点:原告向被告主张货款,合同约定货款经双方核对后由授权人签字结算。原告提交的结算单上签字人并非约定的授权人,被告不予认可。原告遂申请法院责令被告提供以往交易中的结算凭证,以证明签字授权人已实际变更。法院认为,结算凭证系双方共同核对形成,原告对己方应留存的凭证负有自行举证责任,其申请不符合书证提出命令的适用条件,不予准许。

对企业的启示:书证提出命令是”救急通道”而非”替代举证”。指望法院从对方手里帮您拿证据之前,先问自己一句:当初为什么没留一份?日常交易中”双方各执一份”的书面纪律,才是这个问题的根治方案。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相关问题

第348—349问(复印件补强)、第354问(扫描件)、第399问(举证不能的后果与救济)、第356—360问(调查取证与保全)。

需要律师介入时

如果你的情况与上述问题类似,可以让律师结合合同、对账及付款记录进一步判断。如您关键证据在对方手中,可进一步咨询北展律师。

大额货款长期拖欠对方失联对方经营异常资产转移风险证据不完整时效临近已经起诉已经进入执行

座机:028-85870360(四川北展律师事务所)

在线咨询电话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