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简答
能,但须满足严格条件——买方对合同的性质、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数量、价款等发生错误认识,且该误解重大(若非误解就不会签约或按此条件签约),造成较大损失的,可在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
实务上重点看什么
重大误解的构成与操作要点。第一,误解的内容范围。
限于法律行为的重要内容:合同性质(误以为是买卖实为租赁)、标的物品种质量规格(以为是A型号实为B型号)、数量、价款、当事人身份等——动机错误(买贵了后悔了)不构成重大误解。第二,“重大”的判断。
双重标准:误解内容对交易有实质影响(安徽高院案例:入户门位于厨房内而非通常位置,超出普通购房者预期、影响购房决策,构成重大误解)+ 若无误解行为人不会以该条件签约。第三,损失要件。
“造成较大损失”或导致合同目的不能实现——轻微价差不构成。第四,撤销权的除斥期间。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只有九十日(其他撤销事由为一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算——这是四类撤销事由中最短的,误购发现后须立即行动。第五,撤销的后果与风险。
撤销后双方返还、过错方赔偿对方损失;若撤销事由不成立,反诉继续履行的风险存在——撤销之诉前先做证据评估。实务建议:误购后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因重大误解拟撤销合同”,固定知道撤销事由的时点;九十日内完成起诉;同时准备备位主张(违约或缔约过失)以防撤销不成立。
法律规则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七条: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撤销。《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二条:重大误解的撤销权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撤销后的返还与赔偿。
处理路径
发现误购立即书面固定时点
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起诉或明确通知)
重大性做双重评估(实质影响+是否仍愿签约)
备位主张违约或缔约过失
撤销后及时办理返还与结算
证据清单
常见误区
误区一:后悔就是重大误解——动机错误不构成
误区二:撤销权有一年时间——重大误解只有九十日
误区三:任何错误都够格——须是合同重要事项且重大
误区四:撤销无风险——事由不成立反受其累,应备位主张
北展律师提醒
重大误解的撤销权只有九十天,是全法典最短的除斥期间之一。发现”签错了”的那一刻,时钟就已经开始走了。
相关案例
裁判要旨:重大误解是指当事人对合同重要事项的认识存在显著错误,导致利益受损或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商品房入户门位于厨房内、与合同附件标注不符且超出普通购房者预期的,影响购房决策,构成重大误解,买受人有权请求撤销合同。
案情要点:陈某、张某霞购买商品房,收房后发现入户门位于厨房内,与其他楼层户型(客厅餐厅之间)不一致,而开发商提供的合同附件未明确标注该差异。安徽高院认定:该户型差异超出普通购房者预期、影响购房决策,且卖方未尽充分说明义务,构成重大误解,支持买方撤销合同的主张。
来源核对:(以元典智库/北大法宝检索案号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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